初为艺伎者称为“舞伎(或舞子)”,而后才可以正式转为“艺伎”。艺伎生涯一般到30岁完结,在30岁以后仍然继续当艺伎的话便降级,成为年轻貌美的名伎之陪衬。艺伎中把前辈艺伎称为“姐姐(お姉さん)”。
在艺伎业从艺的女伎大多美艳柔情,服饰华丽,知书识礼,尤擅歌舞琴瑟,主业是陪客饮酒作乐。艺伎业是表演艺术,不是卖弄色情,更不卖身。不过,这里面包含着男欢女乐的成分,所以称之为艺伎。艺伎雅而不俗之处,不仅在于它与妓有别,而且在于它的不滥,不相识的人很难介入,大都是熟人或名士引荐。艺伎大多在艺馆待客,但有时也受邀到茶馆酒楼陪客作艺。行业规定,艺伎在从业期内不得结婚,否则,必须先引退,以保持艺伎“纯洁”的形象。
艺伎的服装是十分华丽的和服,做工、质地和装饰都十分上成,因此也异常昂贵,一般在50万日元以上,有的甚至达100万日元。京都舞伎的服装更是著名,以悬落飘逸,称为“だらりの,重量相当沉重,扎束之间需要相当大的力气,所以常常由称为“男众”的男性仆役来帮忙。